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工商資訊咨詢 - 海口這些地區禁止野外用火。為什麽要禁火?

海口這些地區禁止野外用火。為什麽要禁火?

海口這些地區禁止野外用火。為什麽要禁火?為切實加強野外火源管控,有效預防森林火災,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森林資源。近日,海口發布森林防火禁令。2020年6月65438+2月1至2026年5月31,全市所有林區禁火。禁火期間,禁火區內禁止壹切戶外用火,違者最高罰款5萬元。禁火區:全市所有林區(含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和重點生態公益林區)及林地邊緣100米範圍內。凡進入禁火區的單位和個人,禁止攜帶下列行為: (壹)攜帶火源、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燃放煙花和燈籠;燒香、點蠟燭、燒紙錢;燒山、燒荒地積肥、燒桔稈、燒田(地)稈草、燒垃圾;抽煙、野餐、燒烤、玩火、燒火取暖;其他容易引發森林火災的用火行為。

禁火區防火檢查:進入禁火區的人員和車輛應當自覺接受防火禁火區檢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撓和妨礙檢查。臨時森林防火檢查站執行檢查任務的人員應當佩戴專用標誌,對進出車輛和人員進行森林防火安全檢查,記錄相關信息,對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實行集中保管,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

禁火期野外違法用火的處罰:根據《海南省森林防火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禁火令發布期間,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或者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給予警告,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65438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引發森林火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除依照上述規定追究法律責任外,可以責令責任人補種樹木,並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