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的金融功能主要是通過在社保卡上加載銀行應用來實現的。這意味著,作為持卡人,電子證書享有社會保障和公共就業服務的權益。同時可以作為銀行卡使用,具有現金存取款、轉賬、消費等金融功能。
市民卡服務網點有哪些?
1.具有發卡功能的服務網點有7個:金華市民卡服務大廳、市社會保障卡管理服務中心、金華銀行總行營業部、金華銀行婺城支行、金華銀行開發區支行、金華銀行靳東支行、金華銀行城市支行。
2.不具備發卡功能的服務網點有32家:除上述5家網點外的金華銀行28家、公交IC卡銷售中心、公交太陽城網點、公交嶽明街、公交金色廣場網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第壹條為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以下簡稱社會保障卡)的發行、應用和管理,維護持卡人合法權益,提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服務水平,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社會保障卡,是指向社會公眾發行的,主要用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集成電路卡。
社會保障卡是持卡人享有社會保障和公共就業服務權利的電子憑證。具備信息記錄、信息查詢、業務辦理等基本功能。
第三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管理全國社會保障卡的發行和應用。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本地區社會保障卡的發行和應用管理,其所屬的信息綜合管理機構具體承擔社會保障卡發行和技術管理的相關事務。
第四條社會保障卡按照“壹卡多用、通用”的原則建設。各地社會保障卡的發行必須遵循安全性、完整性和公益性的要求,采用全國統壹的標準和規範,並確保在全國範圍內使用。
第二十條社會保障卡采用密鑰安全技術,實行全國統壹的密鑰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