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優化住房套數確定標準方面,瀘州遵循“認貸不認房”的原則,即只看職工家庭是否有公積金貸款記錄和未結清的商業性住房貸款,不再查詢職工家庭名下的房屋。
具體來說,首套房的標準是職工家庭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且無未結清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二套房的標準是向職工家庭發放的首筆公積金貸款已結清且無未結清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或有未結清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無公積金貸款。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執行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同時,瀘州市上調首套房最高貸款額度。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夫妻雙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且貸款用於購買同壹套自住房的(繳存職工配偶為軍人的,視為雙方共同繳存),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單方面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
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房,夫妻雙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且貸款用於購買同壹套自住房的(繳存職工配偶為軍人的,視同雙方共同繳存),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單方面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
此外,二手房公積金貸款建設期將放寬。申請二手房(二手房)貸款,職工家庭所購住房建設年限不超過20年,房齡與貸款年限之和不超過40年,貸款年限不超過所購住房剩余土地使用權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