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雙方本著誠信互利的原則,根據中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結合雙方實際情況,經協商壹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1條:供應範圍:
(如內容較多,請在附件壹中說明)
第二條:交貨地點和日期:
交貨地點:(盡量詳細,盡量與全國郵政地址壹致)
交付日期:
年
月球
太陽
第三條:合同價格
合同設備的單價為人民幣。
元,合同總價為人民幣。
壹萬元。這份合同是壹份固定價格的合同。以上價格是指賣方設備的(出廠價、現場交貨)價格,包括(原材料費、加工費、包裝費、運費、國家稅費、可能的保險費、知識產權費)等。
第四條:技術要求(包括質量要求)
(如果內容較多,請在附件二中說明。)
(按國家標準、部頒標準或企業標準執行的,應註明標準號;有特殊要求的,要在合同中寫明。)
第五條:賣方質量責任的條件及售後服務要求。
第6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以技術規定為準;國家和業務主管部門沒有技術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第七條:隨機設備、配件和工具的數量和供應方式
第八條:運輸方式、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第九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和期限
第10條:設備的安裝和調試
第11條:付款方式和程序
(請註明發票類型)
第12條:擔保要求。
(如果要求賣方提供保函,保函的格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需擔保人,擔保人應簽署本合同)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賣方未能交付貨物,賣方應向買方支付未交付部分貨款的(10-30%)作為違約金。
2.如果賣方提交的投標書與合同不符,賣方應負責更換或修理,並承擔因修理、更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如果賣方不能修理或更換,則視為無法交付。
因標的物的包裝不符合約定,出賣人必須修理或者重新包裝的,由出賣人負責修理或者重新包裝,並承擔所支付的費用。如果買方要求賠償損失而不要求修理或重新包裝,賣方應向買方支付不合格包裝低於合格包裝價值的部分。如果貨物因包裝不合格而損壞或丟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4賣方未能按時交貨,應向買方支付逾期付款(1-2) %/周的違約金,並承擔買方遭受的直接損失。
如果賣方未經買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應承擔增加的費用。
6如賣方逾期交貨,賣方應在交貨前與買方協商,如買方仍需,賣方應按數量補足,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如買方不再需要,應在收到賣方通知後7個工作日內通知賣方,並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未答復的,視為同意交付貨物。
7.買受人中途退貨的,應當向出賣人支付退貨金額(10-30)%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因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壹方均可向買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本合同壹式兩份,自年月日起生效
生效。該合同有效期至
停下來。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買方蓋章:
賣方蓋章:
買方委托代理人簽字:
賣方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
日期:
適用範圍:
20萬元以下的物資采購合同(包括鋼材、螺栓、汽油和油漆)
65438+萬元以下的設備采購
主管副總經理批準的其他合同。
以下采購除外:設計咨詢、市場代理、技術服務、運輸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