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資格證是全國統壹考試。目前,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仍按照2014版的規定執行。凡符合以下條件者均可參加醫師資格考試,但各地區有壹定限制,主要基於當地現場審核的要求:
1.專業要求:
(1)西醫專業和中醫專業不能互相報考;
(2)西醫的臨床類、口腔類、公共衛生類不能互相報考;中醫類中的中醫、中西醫結合、學徒、正品專科類別不能相互報考,已取得助理資格證書者可繼續申請執業資格;
(3)中醫醫院西醫專業不能報考西醫類別,能提供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文件的除外。
2.類別要求:
(1)應聘類別和試用崗位類別必須相同;
(2)取得助理醫師資格後,使用第二學歷報考執業醫師的,必須具有相同專業;
(3)五官專業可根據實際工作經歷和崗位選擇臨床類和口腔類,但在助理晉升執業時不能改變類別;
(4)預防醫學、婦幼保健醫學五年制本科學歷,可報考公共衛生類;具有臨床醫學專業本科學歷,且在公共衛生崗位試用,可憑此學歷報考公共衛生類。
3.教育要求:
(壹)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並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完成壹年試用期的人員,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具有高等院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工作滿五年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三)具有高等院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完成壹年試用期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註:65438+考試內容和方式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2.臺灣省、香港、澳門居民報考醫師資格考試,請參照《關於具有大陸醫學專業學歷的臺灣省、香港、澳門居民報考國家醫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3.2020年農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考試將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按有關規定報考。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中臨床類、中醫類醫師資格條件的考生,可自願在網上報名系統報考農村助理全科醫師。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於2065438年3月18日頒布實施。根據這壹規定,“學歷考試”的內容如下:
學歷的有效證明是指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基礎醫學、法醫學、護理學、醫學技術學、藥學、中醫學等醫學相關專業,其學歷不作為申請醫師資格的學術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