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蘭州新區黃河大道隴商國際1棟901室1。
2.蘭州市七裏河區建蘭新村130號,經蘭州市第三人民醫院精神病鑒定所鑒定
3.甘肅興隆司法鑒定所榆中縣城關鎮109號4單元1102樓1102室。
4.蘭州市安寧區棗林路139號甘肅龍興司法鑒定所(交大科技園孵化樓)
5.甘肅蘭州市雁灘路寧安小區3784號9號樓3單元401室三秦司法鑒定所
6.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慶陽路235號廣興大廈東區17棟1702室
7.甘肅中天司法物證鑒定所蘭州市七裏河區西津西路1166號
8.蘭州市紅古區海石灣鎮平安路410號,經蘭州五院司法鑒定所鑒定。
9.甘肅省蘭州市七裏河區西津西路45號德勝西園1701、1702室金麟寺法醫鑒定所。
10,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定西東路35號甘肅中醫藥大學司法鑒定所(甘肅中醫藥大學南樓)
總之,傷情鑒定是在當地縣區公安局做的,傷殘等級鑒定是在蘭州有資質的司法鑒定所做的,比如甘肅政法大學司法鑒定所,甘肅省法醫學會司法鑒定所。傷情鑒定是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據,必須接受公安機關的委托。傷殘等級鑒定是主張民事賠償的依據,可以自行委托。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壹條
職工因工負傷致殘,經治療後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應當向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和工傷職工醫療的相關資料。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七條
職工因工負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且存在影響勞動能力的殘疾,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第八條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1)符合醫療機構病歷管理相關規定的有效診斷證明、檢查報告復印件或副本等完整病歷材料;
(二)受傷職工的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其他有效身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