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指標:
壹、合法穩定住所:
1,在廣州辦理《廣東省居住證》,每滿1年加3分;
2.在廣州居住累計年限:(1)合法擁有住所(10分);申請人或申請人夫妻* * *在從化區、增城區均擁有自有住房的,加5分;(2)合法租住住宅或單位宿舍,每滿1年扣2分,最高10分;
3.申請人戶籍由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轉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區的,每滿1年計2分,最高10分。
二、合法穩定就業:
在廣州就業(創業)並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社會醫療保險(含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每滿1年,每種保險加1分。
第三,教育水平:
1,本科及以上學歷(50分);
2、大專(含高職)(35分);
3.高中(含中等職業學校)(20分)。
第四,年齡:
1,18-30歲(30分);
2、31-40歲(20分);
3、41-45歲(10分)。
獎金指標:
壹、技術能力:
1,中級以上職稱或技師以上職業資格(30分);
2、初級職稱、職業資格為高級、事業單位技術三級(20分);
3、中級職業資格、事業單位技術四級(10分);
4、從事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對應崗位(10分)。
二、創新創業:
1.近5年內被授予專利且專利申請地址在廣州市轄區內的專利發明人或設計人,按以下標準計分:若為發明專利,則每項專利計20/(人數+1),若發明人為第壹發明人,則加壹個平均分。最高分不超過40分。實用新型專利,每件專利計算為10/(號+1),發明人為第壹發明人的,加壹個平均分。最高不超過20分。外觀設計專利,每項專利按5/(號+1)計算,設計人為第壹設計人的,加壹個平均分。最高不超過10分。
2.在廣州市高新技術企業、新R&D事業單位等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申請人,每工作1年加2分,最高10分。
三、急需崗位或職業資格的服務業:
1,職業類型或職業資格符合當年廣州市急需職業類型或職業資格目錄(20分);
2.目前從事特困行業的壹線人員(10分)。每工作1年加5分,最高30分。
第四,社會服務和公共福利:
近五年內參加獻血(每次2分)或誌願服務(65438+每50小時0分)。以上各項在1年內得分不超過2分,單項累計得分最高不超過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