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出院後1周內,醫護人員到新生兒家中進行產後訪視。在開展新生兒疾病篩查的地區,了解出生時、接種疫苗、新生兒疾病篩查的情況。觀察家庭環境,重點詢問和觀察餵養、睡眠、排便、黃疸、臍部情況和口腔發育情況。給新生兒量體溫,記錄出生體重和身長,體檢。同時建立0 ~ 6歲兒童保健手冊。應根據新生兒的具體情況,對家長進行母乳餵養、護理和常見病的預防指導。如果發現新生兒沒有接種卡介苗和乙肝疫苗1劑量,提醒家長盡快補種。如發現新生兒未進行新生兒疾病篩查,通知家長到具備篩查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補篩查。對於低出生體重、早產、多胎或出生缺陷的新生兒,應根據實際情況增加就診次數。
(2)新生兒滿月健康管理
28天後,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結合乙肝疫苗第二劑對新生兒進行隨訪。重點詢問和觀察新生兒的餵養、睡眠、排便、黃疸等情況,進行體重、身長測量、體格檢查和發育評價。
(3)嬰兒健康管理
滿月後隨訪服務應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偏遠地區可分別在3、6、8、12、18、24、30、36月齡在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進行8次。有條件的地區,建議結合兒童接種疫苗時間,增加復診次數。服務內容包括詢問上壹次隨訪至本次隨訪期間嬰兒的餵養和患病情況、體格檢查、生長發育和心理行為發育評估,以及母乳餵養、輔食添加、心理行為發育、意外預防、口腔保健、中醫保健、常見病防治等方面的健康指導。在6-8月齡、65,438±08月齡和30月齡時,分別進行了65,438±0次血常規檢查。在6、12、24、36個月時,采用聽覺行為觀察法進行1聽力篩查。每次接種前檢查有無禁忌癥,如果沒有,體檢後再接種。
(四)學齡前兒童健康管理
每年為4 ~ 6歲兒童提供壹次健康管理服務。散居兒童的健康管理服務應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展,集體兒童可在幼兒園開展。服務內容包括詢問上壹次隨訪與本次隨訪之間的飲食和病情、體格檢查、生長發育和心理行為發育評估、血常規檢查和視力篩查,以及合理膳食、心理行為發育、意外預防、口腔保健、中醫保健、常見病防治等健康指導。每次接種前檢查有無禁忌癥,如果沒有,體檢後再接種。
(5)健康問題的處理
健康管理中發現的營養不良、貧血、單純性肥胖等兒童,應分析其病因,並給予指導或轉診建議。口腔發育異常(唇腭裂、高拱、出牙)、齲齒、視力低下或聽力異常的兒童應及時轉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