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惠城區廣大契稅納稅人辦理契稅業務,該局和市房地產管理局房地產交易中心除正常工作時間和休息日外,還可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地稅代征點辦理契稅業務。
根據相關規定,我市契稅納稅人應自簽訂土地房屋合同或取得憑證之日起10日內申報契稅,180日內納稅。《辦法》實施前,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納稅人納稅期限延長至9月30日。
為減少納稅人排隊辦理業務的時間,方便納稅人繳納契稅,市地稅局采取了預約服務、適當延長辦稅工作時間、開辦更多辦稅服務廳受理契稅征收、增派前臺辦稅人員、在符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盡可能簡化手續和申報材料等積極措施。廣大契稅納稅人盡量提前辦理契稅業務。
此外,我局與市房地產管理局房地產交易中心決定延長契稅業務辦理時間,9月15日周六、9月22日周日(周六)、9月23日周日(周日)除正常工作時間外,正常辦理契稅業務。辦理地點為江北34號小區校園東路房產交易大樓惠州市房地產管理局壹樓交易大廳地稅窗口。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八條的規定,界定為:“契稅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之日,或者納稅人取得具有土地、房屋權屬合同性質的其他證明之日。”
也就是說,辦理房產證要辦理契稅。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規定。有的地方規定交房前要交房屋契稅,有的地方規定合同10天後要交。
按照目前主流的操作,拍賣行繳納房屋契稅的時間是:房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辦理房產證時繳納房屋契稅。交房後盡量不要超過壹年,否則要交滯納金。
契稅是指不動產(土地、房屋)產權發生變化時,對當事人簽訂的合同,按照生產價格的壹定比例向新的所有人(產權人)征收的壹次性稅收。除了與其他稅種相同的性質和功能外,契稅還有其自身的特點:
(1)征收契稅的目的是為了保護房地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契稅征收機關通過征稅,以政府的名義開具契證,作為合法的產權憑證,政府承擔著確保產權的責任。因此,契稅具有收費性質,這是契稅區別於其他稅種的主要特征。
(2)納稅人是財產權利的繼承人。房屋買賣、典當、贈與、交換時,按照變更後的價值向產權人壹次性征收契稅。
(3)契稅采用比例稅率,即房屋產權發生變化時,按壹定比例的稅率向納稅人征收。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