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外包需要資質。
如果是勞務派遣,現在必須有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如果是人事外包,必須要有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如果是項目外包,企業的營業執照必須包含經營範圍。
根據《建築管理法》第62條,勞務分包的工程都是肯定要的。如果合同簽訂成功,總承包合同必須在建設局備案。如果是強制方式進入,只有具備勞動資格的人才有資格投標。所以在題目裏我問勞務外包要不要資質,答案是要的。
二、服務外包註意事項:
勞務外包的法律關系受合同法相關法律規定調整,壹般以雙方約定為準。
(壹)承包方應當具備相應的勞務承包資質、用工資質和安全生產條件。
壹般來說,在實踐中,取得承包資質的法人單位都是通過了行政機關的安全生產審查。企業應註意合同的有效期需在單位資質有效期內。壹旦承包單位的資質被行政機關撤銷,企業應及時終止勞務外包合同。
(二)施工外包合同應當按時足額支付工程價款。
對於建築工程的外包,根據我國建築法的規定,發包人應在未支付的工程價款範圍內向實際施工人負責。因此,企業應當按照工程外包合同按時足額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否則,當實際施工方受到損害時,可以將發包人列為被告,由發包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三)作業場所的安全和生產設施設備的安全
簽訂合同時,可以約定由承包方負責作業現場必要的安全防護,承包方自行準備作業所需的設施、設備和安全防護用具。
三、勞務派遣與勞務外包的區別
(1)適用法律不同。勞動合同法適用於勞務派遣,合同法適用於勞務外包。
(二)勞務承包單位可以是個人、法人或其他實體。(不建議承包給個人。實踐中,個人外包往往被判定為勞動關系。)
勞務派遣單位必須是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和《公司法》相關規定設立的法人單位,註冊資本不低於50萬元;勞動者所做的壹切工作都是企業的業務或職能活動。
(3)勞動管理的責任主體不同。這是兩者的主要區別。
發包企業不直接管理勞務承包單位的職工,其工作組織形式和工作時間安排由勞務承包單位自行確定;
勞務派遣單位的員工必須按照用工單位確定的工作組織形式和工作時間安排工作。
(4)勞務外包壹般按事先確定的勞務單價和勞務承包方完成的工作量結算,合同標的物壹般為“物”;
勞務派遣壹般以派遣時間和費用為標準,費用按約定派遣人數結算。合同的客體壹般是“人”。
(5)違反法律的後果不同。
勞務承包單位對勞務承接單位的員工不承擔任何責任。勞務外包適用合同法,違約方除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在勞務派遣過程中,對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應當依據《勞動合同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以上是關於人才外包是否需要資質的相關內容的詳細介紹。綜上所述,我提醒妳,如果單位將勞務外包給個人,那麽勞務外包合同可以和個人簽訂。單位將勞務外包給某單位的,勞務外包合同應與對方單位簽訂,而不是與對方個人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