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丹麥科學、技術和創新部領導的綜合性大學(8所大學):
1.奧爾堡大學
2.奧爾胡斯大學
3.哥本哈根商學院
4.哥本哈根信息技術大學
5.羅斯基勒大學
6.6.丹麥技術大學轉讓股
7.奧普哈根大學
8.丹麥南方大學
教育部主管的高校(10):
1.哥本哈根大學工程學院
2.工程學院
3.多學科大學學院
4.哥本哈根大學
5.大學學院
6.丹麥北部大學
7.格陵蘭大學
8.南方大學
9.維亞大學學院
10.西朱特蘭大學學院
擴展數據:
中國教育部認可的丹麥大學有18所,主要是以丹麥科技創新部為首的綜合性大學,以及以教育部為首的大學學院組成的18所大學。
自2005年實施高等教育改革以來,丹麥高等教育可分為三個部分:大學、大學學院和學術專業高等教育。
因此,科學、技術和創新部負責管理綜合性大學。這些大學以學術研究為主,壹般開設本科和研究生課程,可以授予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藝術院校由文化部管理。大學和學院等其他教育機構由教育部管理。
高校壹般開設專業本科,學制三年至四年半,授予專業學士學位。
學士),專業為教師培訓、工程、護理、健康、商業和社會工作。高等職業教育學院開設兩年到兩年半不等的職業教育課程,或者與大學合作開設部分本科課程。
中國教育新聞網-丹麥在教育部認可的外國機構名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