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的職能:
壹.總務科
協助主任組織和協調日常政府事務;負責會議、秘書、文件、文章、信訪、監察、黨務工作者和女青年等日常工作;組織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人員培訓計劃;負責編制省合管辦事業發展規劃;管理省合管辦的財務和固定資產,編制年度預決算;負責日常接待等。
二。管理科
承擔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的日常工作;負責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業務指導、檢查和評估;承擔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能力工程建設;修訂完善合作醫療基本藥物和診療項目目錄;制定並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制度;組織調查和理論研究,總結經驗,為全省農村衛生保障的發展提供理論和實踐依據。
三。情報室
負責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管理;組織開展省內外農村醫療保障相關領域的交流與合作;負責監測全省新農合基金運行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分析原因,制定對策;負責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信息平臺的建設和應用;負責提高全省合作醫療管理人員運用計算機技術進行信息管理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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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和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共同籌資的農民醫療互助制度。采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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