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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婚姻登記中心地址:浙江省紹興市嵊州市北直街488號附近
工作時間: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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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婚姻登記處地址:紹興市上虞區半山路與春情路交叉口東北約100米(紹興市上虞婦幼保健院東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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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記服務中心地址:浙江紹興嵊州北直街4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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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上虞婚姻登記中心地址: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上虞便民服務中心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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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登記需要哪些手續和材料?
婚姻登記程序主要由申請、審查和登記組成。
(1)應用
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和登記照片,到壹方當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申請結婚登記,並按照工作人員的指導填寫申請登記聲明。
婚姻登記申請準備材料視具體情況而定。比如中國公民在中國申請結婚,需要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婚檢證明、本人無配偶且與對方無直系血親關系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離婚的需要帶離婚證。
在中國申請結婚的外國人(包括中國人、永久或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在中國定居的外國人)需持本人有效護照、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和經我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認證的我公證機關及我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將對當事人的申請進行審查,以查明提交的結婚申請是否在條件範圍內。當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明的,婚姻登記機關應當詢問當事人,必要時要求其提供與婚姻登記申請有關的材料。
(3)註冊和許可
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於想再婚的離異人士,婚姻登記處會註銷其離婚證;對於不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將根據當事人的要求出具不予結婚登記通知書,說明不予登記的原因。
離婚需要什麽手續和證件?
離婚登記的流程大致如下:
(1)應用
雙方自願離婚的,需離婚雙方按要求簽訂離婚協議書,向婚姻登記機關(有管轄權)提出申請,並按要求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大陸婚姻登記機關或我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結婚證;
2.符合規定的相關有效身份證件,如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通行證、護照或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3、填寫離婚登記相關申請書。
(2)接受
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會按規定對夫妻雙方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婚姻登記員第壹次核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後,出具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回執。不符合離婚登記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離婚,當事人可以請求出具離婚登記申請駁回通知書。
(3)冷卻期
婚姻登記機關自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並向當事人出具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回執之日起三十日內, 凡有不想離婚想法的壹方,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和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回執(如無法找到回執,可書面說明),到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離婚登記機關撤回此前提交的離婚登記申請,並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 經婚姻登記機關核實後,出具《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書》。離婚冷靜期屆滿後30日內,雙方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4)審查
離婚冷靜期結束後30日內(如果該期間屆滿的最後壹天是節假日,則以節假日後的第壹天為屆滿日),離婚夫妻應按有關規定攜帶有效證件和材料,如雙方近期免冠照片、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護照或通行證等。,並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應當根據《婚姻登記規範》的規定進行審查。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辦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通知書的,應當出具。
(5)登記和發放離婚證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按照規定登記發放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