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機構代碼證是各類組織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通行證。組織機構代碼是在全國範圍內向依法登記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頒發的唯壹的、不可變更的代碼標識。
組織機構代碼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GB11714《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編制規則》編制,由壹個八位(或大寫拉丁字母)本體代碼和壹個壹位(或大寫拉丁字母)校驗碼組成。
組織機構代碼證包括正本、副本和電子副本(ic卡)。代碼登記部門在為組織機構分配代碼的同時,應當采集28項基本信息,並按照國家標準對這些信息進行編碼,將這些信息存儲在代碼數據庫和代碼證書(ic卡)的電子副本中,供代碼應用部門使用。代碼登記部門采集的基本信息包括:機構名稱、機構地址、機構類型、經濟性質、行業分類、規模、法定代表人等。
論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分類:
1998之前的代碼證分為機關、事業單位、企業、法人團體、分支機構8種證書,1998更換為組織機構代碼證,分為正本、副本、電子副本(ic)卡三種。第3款具有同樣的效果。
代碼參照國家強制性標準GB 11714-1997《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編制規則》編制,該標準采用國際標準ISO6523。其表示法由8位本體碼、1位校驗碼和壹個連字符組成,如:00000000-0,並附有條形碼,供機器閱讀。代碼具有以下特征:唯壹性、完整性、統壹性、準確性、無意義性和終身不變性。
單位在辦理房屋產權登記(如初始登記、轉移登記、變更登記、他項權利登記、註銷登記)時,往往需要當事人提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日常工作中我們習慣稱之為法人代碼證)、法人身份證明等要素。而法人代碼證是必不可少的要素之壹。
組織機構代碼證有多種類型。在辦理代碼證的過程中,有企業法人,也有企業非法人。企業法人和企業非法人;法人團體和非法人團體;機關法人或者機關非法人;個人、工會法人、民辦非企業組織等類型***12。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組織機構代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