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先假設心理咨詢門診和個體咨詢的設置(咨詢設置——簡而言之,心理醫生或咨詢師、來訪者應遵守的基本規則)是壹樣的:以面對面咨詢為主,每節45-60分鐘。
在這種情況下,心理治療師/咨詢師壹周的工作時間實際上是有限的:每周20-30小時,每年800-1200小時。這基本上是壹個成熟的從業者在足夠的支持系統(督導、系統的訓練、良好的休假習慣)下的全部工作量。如果超過這個數字,從業者將面臨更高的心理枯竭風險。
有了這個基礎再來看門診和私人執業。
首先是收費。
同樣的培訓水平和病例經驗,門診的收費比私人執業便宜很多。
然後是可以治療和解決的問題領域。
門診和私人診所壹樣,不能單獨接收精神障礙等嚴重病例。臨床工作中出現精神障礙的患者,會被推薦轉診到精神科門診甚至住院部。
第七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壹年以下執業活動,直至吊銷執業證書或者營業執照:
(壹)從事心理治療或者精神障礙診斷治療的心理咨詢師;
(二)從事心理治療的人員在醫療機構外開展心理治療活動;
(三)專門從事心理治療的人員從事精神障礙診斷的;
(4)專門從事心理治療的人員為精神障礙患者開具處方或者提供手術治療。
(引文來自《精神衛生法》。)
兩者真正的區別在於對人格障礙和神經癥的治療。
人格障礙患者的治療通常需要壹個治療團隊和壹套完整的治療體系,如TFP(共情焦點療法)、圖式療法和辨證行為療法;神經癥患者在很多治療範式中都有很好的效果。事實上,經驗豐富的治療師和心理咨詢師在神經癥的診斷和治療方面有著豐富的經驗(人格障礙的心理治療是壹個相對專業化的領域,所采用的治療過程和策略有其獨特性)。根據衛生部對《精神衛生法》的解釋,心理治療師可以接受人格障礙和神經癥患者,而心理咨詢師不能。從目前顯示器市場的需求來看,除了青少年成長問題的求助群體,大部分都是門診和私人機構從精神障礙到神經癥的案例,因為“壹般心理問題”前來求助的比例其實很小。人格障礙、神經癥和正常人的界限其實很模糊,很多病例的社會功能和事業成就甚至遠高於大多數正常人。心理問題的臨床定義也是壹個很難區分的東西。
拋開法律層面,心理治療和心理咨詢在臨床工作中其實差別不大。但出於來訪者和心理咨詢師自身的利益和安全考慮,面對可能出現的人格障礙和自殺威脅,大部分心理咨詢師會更多考慮轉診。
討論完特殊情況,再來講壹般情況的區別。與大多數人的印象相反,壹些需要長期工作(半年以上)的案例更適合在個人執業或咨詢機構進行咨詢。心理門診具有壹定的公共衛生服務性質,低廉的價格決定了大量求助。在這種情況下,短期和中期的工作策略將是首選,工作的重點可能更集中於解決問題,緩解特定癥狀,更好地適應藥物治療的生活和工作,恢復社會功能。而心理工作中的個人成長、親密關系、人生規劃相對欠缺。
總結
相比私人執業,前者更便宜,也意味著就診的人更多,更難獲得資源,而後者更貴,更容易預約。在治療領域,兩者有相當大的重疊,而前者與精神病學的關系更密切,公共衛生服務的性質決定了它傾向於問題導向,而後者則因為法律和支持系統的問題而傾向於增長導向。註意,這裏所說的取向更多的是壹種傾向,而不是明顯的區別。更常見的是,從業者風格的個體差異大於兩個領域的整體差異。
註:這裏不討論從業者的壹般培訓情況,從業者水平的評價以及與求助者的匹配程度。有關方面可以搜索“心理醫生,如何選擇適合自己的?”在文章中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