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由原油制成,分為石油燃料、石油溶劑及化工原料、潤滑劑、石蠟、石油瀝青、石油焦六大類。許可證中提到的成品油壹般是指汽油、煤油、柴油以及其他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燃料,如乙醇汽油、生物柴油等。
申請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的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長期穩定的成品油供應渠道;
具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原油加工能力654.38+0萬噸以上、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的年產50萬噸以上汽、柴油的煉油企業,或者具有成品油進口資格的進口企業, 或者已與具有成品油批發經營資質且成品油年周轉量在20萬噸以上的企業簽訂成品油供油協議654.38+0年以上,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 或者簽訂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654.38+0年以上成品油年進口量654.38+萬噸以上的成品油供油協議;
2.申請人是企業法人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其法人應當具有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
3.具有儲存能力不低於1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庫,且油庫建設符合城鄉規劃和油庫布局規劃;並通過國土資源、規劃建設、安監、公安消防、環保、氣象、質檢等部門的驗收;
4.具有成品油接卸管道、鐵路專用線或公路運輸車輛等設施,或65438+10萬噸以上成品油運輸碼頭。
法律依據:
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
第五條
申請從事成品油批發和倉儲經營資格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省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審查後,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報送商務部,由商務部決定是否授予成品油批發和儲存許可。
第六條
申請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市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審核後,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報送省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省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應當決定是否授予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