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告
將在安康市人民政府、安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安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參加招聘會的醫學院校畢業生應現場報名,填寫求職個人登記表。招聘會結束後,由縣(區)定向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定向招聘辦)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縣(區)定向招辦可在《求職個人登記表》上簽署意向意見。
未參加招聘會的醫學本科畢業生,可在各縣(區)定向招辦報名,由各縣(區)定向招辦負責對報名者信息進行逐壹核對審核。申請人只能填報壹個職位。
(3)考試(考核)
經縣(區)定向招辦資格審查合格者作為考試(考核)對象,並公示考試(考核)名單。考試(考核)工作由縣(區)定向招聘辦公室負責,用人單位派人參加。
考試(考核)主要涵蓋考生的基本職業素質,包括基本醫學知識和技能、語言表達和gfd。
(4)體檢
體檢由縣(區)定向招辦在二級以上人社部門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的項目,如有異議可復檢壹次。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5)調查
體檢合格者納入考察範圍,考察工作由縣(區)定向招聘辦公室負責,用人單位派人參加。
考察的內容主要是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和現實表現。
(6)宣傳
各縣(區)定向招聘辦公室根據體檢結果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報市定向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安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安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各縣(區)需提供材料(畢業證、學位證等。)的人員。
市定向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在安康市人民政府、安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安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通過審核的人選名單,為期5個工作日。
(7)就業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安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安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定辦理招聘手續。在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縣(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與定向招聘人員簽訂服務協議,督促醫療機構及時與定向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建立信用檔案,辦理聘用手續。用人單位持錄用通知書辦理增員、工資、社會保險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