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買賣個人住房之前,妳必須知道這壹點。
1.賣方提供的房產證是否屬實?
2.房產面積是多少?
3.物業的用途是什麽?辦公室還是住處,還是別的?
4.財產是否被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
5.房產已經抵押了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登記的抵押財產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該轉讓財產已經抵押;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受讓人的,轉讓無效。這裏,如果房產已經抵押,那麽抵押人就是出賣人,抵押權人就是出賣人抵押房產的第三人,也就是某人、公司或銀行;受讓人是房產購買者。
這壹規定意味著出賣人已將該房產抵押給第三人,在轉讓該房產時,未告知第三人或買受人該房產已被抵押,故轉讓行為無效。只有註銷抵押登記或抵押權人同意,才能買賣房產。
個人房屋買賣流程
壹、咨詢和了解信息
對於房屋買賣雙方來說,了解信息是第壹步。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情況和產權情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身份證件等證件。
第二,找房子
尋找住房可以通過以下渠道
1,親戚朋友介紹的;
2.通過報紙、網上信息或張貼購買信息進行了解和搜索;
3.選擇有資質的房地產中介機構購買。
第三,找到房子後實地看房。
選定目標房源後,需要自己去現場查看。專家提醒:壹定要和產權人面談,確定房屋產權良好,是否具備上市交易條件。對於裝修後的房屋,要檢查水、電、天然氣、暖氣等設施是否能正常使用,房屋是否存在明顯的質量問題。
第四,簽合同
賣方提供房屋合法證明,買方可以支付購房定金(支付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房屋買賣合同)。買賣雙方經協商就房屋的位置、產權、交易價格、交付時間、交付方式、產權處理等達成壹致後,雙方簽署房屋買賣合同至少三份。
動詞 (verb的縮寫)所有權轉讓
買賣雙方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審核。買賣雙方向房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後,管理部門應查驗有關證件,審核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準予辦理過戶手續,無產權或部分產權未經其他產權書面同意的,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不及物動詞處理貸款
對於貸款的買方來說,在與賣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買賣雙方都會去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會審查買家的信用狀況,評估雙方想要交易的房子,然後批準買家的貸款。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受人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銀行壹次性發放貸款。
七、完成交易。
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並付清全部房款,出賣人交付房屋並結清全部物業費後,雙方二手房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個人房屋買賣有哪些註意事項?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房產證、土地證、部分地區契稅證)
2.產權是否清晰無爭議(是否有離婚、繼承和* * *所有人)
3.交易房屋是否出租(註:買賣不破租賃)。
4.土地情況清楚了嗎?
5.市政規劃有影響嗎?
6、房子是否合法,(不要有違章建築等。,無法辦理過戶)。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8、水、電、暖物業費被拖欠,戶口遷移。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10.合同清楚嗎?
以上是邊肖為大家整理的個人住房銷售相關知識。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2-25,現行相關購房政策應以實際情況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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