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要壹個月才能辦身份證。那就是20個工作日,加上周末,大概壹個月。如果特別著急,可以先在臨時身份證辦。當地派出所出具證明,第二天就可以拿到。
二、搬運條件
公民遺失居民身份證,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補領。如果年齡在16歲以下,應由其監護人陪同。
小貼士:
1.丟失身份證會導致壹些人用妳的身份證做壹些違法的事情。
2.有的地方派出所不會讓妳掛失。掛失是個人行為。
3.公民補領丟失證件的行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機關證件丟失的事實,不需要掛失登報聲明,也沒有相關法律要求公民丟失居民身份證後必須這樣做。
第三,處理材料
1,戶口簿
2.申請居民身份證登記表
小貼士:
1.很多地區已經可以補辦了,有些地區不需要再提交照片了。具體信息流程請咨詢當地派出所。
2、16周歲以下,提供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和親屬關系證明。
3.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本的地址頁和本人常住戶口登記卡。
4.《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可到居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領取。
四、辦理流程
1.申請人或者更換人應當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壹般為派出所)辦理更換手續。
2.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3、工作人員核對戶口簿並審核《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4.支付證書的費用並獲得收據。
5.在接到通知或辦理身份證60個工作日後,攜帶回執到辦理地點領取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