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很多公辦中小學都有分校。新《義務教育法》規定,“不得以任何名義或者變相改變公辦學校的性質”。鄭州將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昨日,鄭州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就新法實施後的種種變化進行了解答。
建設課外活動基地替代輔導班
各種補課的泛濫,讓中小學生的暑假被稱為“第三學期”。新法首次將“素質教育”寫入法律條文後,這種情況會有所改善嗎?
鄭州市教育局發展規劃與法規處處長張樹燦說,“素質教育”講了很多年,但只是作為政策導向,本質上是應試教育的轉變,“小胖墩”、“豆芽”、“四眼”依然存在。
“素質教育”既然已經寫入法律,勢必在課堂教學、評價體系、社會實踐等方面進行強制性改革。鄭州的課堂教學改革已經在進行;評價制度的改革只有在高考錄取制度改革的前提下才能取得真正的成效,所以顯著的變化首先會體現在社會實踐的改革上。
目前,鄭州市金水區和中原區都有青少年課外活動中心。鄭州市教育局2001在新鄭市投資建設的青少年社會實踐基地已初步投入使用。新法頒布後,活動基地建設由政府撥款,每個縣區至少建設壹個配套的課外活動基地,建成後免費向學生開放。
另外,學校圖書館、體育場館等資源要在以後的假期開放,社區要承擔起組織中小學生假期部分活動的任務。屆時,學生的假期將不再被各種補課充斥。
治理“分校”
沒有“休克”療法
新《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學校不得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學校不得分為重點班和非重點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或者變相改變公辦學校性質”。這是否意味著鄭州要像沈陽、天津壹樣,停止所有分校和校中校?
張樹燦說,只有真正實現教育均衡,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擇校熱”問題,全面停辦分校的“休克”療法並不適合鄭州。鄭州要監督這些學校進行漸進式的改革,使其最終達到“四獨立”(獨立法人、獨立財務核算、獨立人事管理、獨立校園和校舍、獨立教育教學)的要求,不能關停。
目前鄭州市有11分校,在校生近2萬人。在義務教育階段,要保證所有的孩子都能上學。如果現在采取“壹刀切”,這些分校的學生和老師將無處分流。
此外,國家民辦教育促進法仍然支持民間資本辦學。所以只要不“圍繞收費辦學校,圍繞經濟辦教育”,不占用國家資源辦民辦學校應該是可以的。但可以預見的是,隨著義務教育的全面免費和教育資源的逐漸均衡,義務教育階段的民辦辦學力量很可能會逐漸被市場淘汰。
義務教育是免費的。
城鄉要分階段實現
今年秋季,鄭州所有農村中小學生將免除學雜費。新義務教育法實施後,城市學生能否很快享受到免費政策?
"免費義務教育應該分階段實現."張樹燦說,根據新《義務教育法》的規定,免費教育從西部開始,其次是中部,最發達的東部排在最後。這說明,階段性實現不是因為資金壓力,而是為了防止“擇校熱”進壹步升溫,轉化為“地熱”,從戰略上解決區域資源差異問題。
在鄭州,現階段確實存在城鄉辦學條件的差異。如果城鄉都在義務教育階段提供免費教育,那麽大量農村學生必然湧入城市。但如果分階段完成,大部分農村學生會更傾向於選擇免費的本地教育,從而抑制“地熱選擇”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