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載客(非盈利)的情況下,那麽當時的司機應該對乘客的安全負責。所以,妳同學的叔叔負責車上人的安全,很可惜。雖然他已經去世,但他的遺產仍然可以得到相應的支付。當然,死在這裏的都是親戚。我覺得壹般的民事責任賠付問題,出於倫理原因,不應該涉及。
其次,保險公司的賠償。在這裏,我們來看看保險公司都保些什麽,1。如果是他已故親人的車險或者人身險(受益人不是她),那就和妳同學沒關系了。當然,她可以向保險金的繼承人姨媽要求第壹點提到的賠償。2.如果妳的同學有人身保險,根據她受傷的程度向保險公司申請就可以了,註意保存好每壹筆醫療費用的單據。
第三,我在妳的聲明中沒有發現學校有任何責任。自然是不需要賠償的,但是據我所知(我上壹點也提到了),大學裏是為妳提供醫療的,所以妳同學的醫藥費應該沒有問題,學校可以報銷壹部分。
最後按照妳說的,妳同學超載,這是有過錯的,他們撞上了翻車的運煤車。我想相關交通部門會對事故責任進行認定。如果是次要責任(或者運煤車翻車沒有任何普通人能註意到的預兆),還是可以嘗試向運煤車所屬單位索賠醫療費、喪葬費、誤工費、賠償金。
最後,祝妳的同學早日康復,好好生活。
還有壹點:如果要向運煤車索賠,需要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損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提起訴訟,否則將失去勝訴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