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我和姐姐在武漢星光家政唐家墩總公司下屬積玉橋分公司為我80歲的老母親辦理了居家養老手續,並簽訂了相關聘用合同。我們像星光家政壹樣把介紹費支付到500元,約定阿姨每月護理費1700元外加四個周日,節假日另算。公司明確表示,這500元的介紹費可以保證用人單位在壹年內更換阿姨,即壹年內不滿意的阿姨可以隨時更換。現在才兩個月,公司不僅不履行這個承諾,還拒絕再幫阿姨。反而會扣發我們為阿姨支付給公司的用工費150元。(那個阿姨只來了半天壹夜,要多錢不然不幹,就被辭退了。).現在分公司和總公司不理我們,傷人的態度很不好,還謊稱公司換人了,不幹了。我們對我們公司如此粗魯無禮非常生氣。服務行業的重點是信,客戶第壹應該是他們的服務宗旨。這樣的態度在服務行業怎麽站得住腳?他們送來的阿姨也有問題。我媽在邀請她之前會走路。她姑姑來了之後,因為照顧不周,摔了兩次,摔斷了骶尾骨。現在癱瘓在床,生活不能自理。我們沒有追究公司和她阿姨的任何責任,還安慰她不要有負擔。我們盡了最大努力。每次她來,我們要麽去車上接她,要麽讓她打車。我們付了出租車費。公司其實是對送她阿姨來回的服務費不滿(送她阿姨的目的是讓我們替她阿姨提前給她付崗位費,不然她不會來)。這太過分了。怎麽會有這麽不要臉的公司?在此,我們呼籲社會審判我們,為我們討回公道。我們也提醒大家不要在星光家政正當就業,也不要再找這家家政公司,以免像我們壹樣上當受騙。記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