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學音樂學概論:
1.業務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具有壹定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和體系基礎知識,具有壹定的音樂實踐技能和教學能力,能在高、中等專業或普通高等院校、社會文藝團體、藝術研究單位和文化事業單位、出版廣播、影視部門從事教學、研究、編輯、評論和管理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2.業務培養要求: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音樂史和音樂教育的基本理論和知識,接受音樂理論和實踐的基本訓練,具備音樂研究和教學的基本能力。
3.主要課程:音樂史、音樂學理論、中外民樂、教育學、美學、作曲技術理論、鋼琴或其他樂器演奏等。
4.主要實踐教學環節:包括社會實踐、藝術實踐、教學實踐等。壹般每學期安排1到2周。
5.學習年限:四五年。
6.授予的學位:文學學士。
7.主要學科:藝術與教育。
8.主要課程:視唱練耳、音樂基礎理論、和聲與聲學、曲式與作品分析、復調、民族音樂概論、中國音樂史、外國音樂史、合唱與指揮基礎、音樂教育理論基礎、音樂美學、聲樂、鋼琴、器樂等。
9.主要實踐教學環節:包括教育實習、見習、教育調查、社會調查或畢業論文等。,壹般安排在15周到20周。
10,修業年限:四年。
11.授予的學位:文學學士。
擴展數據:
畢業生應具備以下知識和能力:
1,掌握音樂學基礎理論。
2、掌握音樂的分析方法。
3.具備從事專業工作的基本能力。
4.了解黨和國家關於文學藝術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
5、了解本專業及相關學科的發展趨勢。
6、掌握文獻檢索和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壹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