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汽車取消了單邊橋等項目
新規:小型車第二科目訓練考試有五項,分別是:倒車入庫、坡道定點停車起步、靠邊停車、曲線行駛、直角轉彎。用場館考試的劃線代替基準。
新規:在場地考試中,以閱卷取代現有基準。大中型客貨運考試增加到16項。
新規:培訓和考試內容全部增加到16項,其中重點車輛駕駛人要多考6項:模擬高速、濕滑路面和緊急制動、模擬雨霧天駕駛、模擬連續急轉彎駕駛、模擬隧道駕駛、處理突發事件。
第二,增加安全文明駕駛知識考試
新規:實際路考後增加安全文明駕駛常識測試。
三、記滿12分5年內不得參加考試。
新規:嚴格限制有嚴重危險駕駛行為的駕駛人申請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承擔死亡交通事故同等責任且有醉酒駕駛記錄的,終身不得申請;被判處撤銷或者吊銷駕駛證記錄後10年內不得申請;5年內不得申請大型客車駕駛證,3年內不得申請拖拉機、中型客車駕駛證,分數為12。
四、吸毒人員3年內不得申請駕駛證。
新規:對吸毒人員申領駕駛證或駕駛機動車采取“零容忍”,嚴格限制吸毒人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3年內吸食、註射毒品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不滿3年的,不得申請駕駛證;駕駛人吸食、註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或者正在實施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措施的,應當註銷其駕駛證。
五、路考預約不得超過5次。
新規:駕駛證載明,在有效期內,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次數不得超過5次。如果每科考試不及格,可以重考壹次,即科目二和科目三各有10次考試機會。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的,已通過考試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科目二、科目三考試不及格,重新報考的預約時間從20天縮短到10天。科目壹、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預約人數不限。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不合格的,通過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成績有效。
六、推出六項便民服務措施。
為了更加方便群眾高效快捷地辦理機動車和駕駛證業務,新規推出了六項便民服務措施:
1,駕駛證換證、驗證和小型汽車駕駛證考試等業務下放到縣級車管所。
2.駕駛證核發換發時限由3天縮短為1天。駕駛證丟失或損壞後,人們可以在申請補領的當天獲得新的駕駛證,方便人們駕車出行。
3.申請大貨車駕駛證的年齡要求由21放寬到20歲。
4.考慮到部分人學習工作繁忙,兩年內無法完成培訓和考試,駕駛準考證有效期將由兩年延長至三年,讓人們在通過法律知識考試後,有更多的時間參加駕駛技能培訓和學習、參加考試。
5、推行互聯網、電話等遠程自助預約駕駛人考試服務,公開考試預約計劃、預約人數和考試次數。
6.規定異地從事營運的駕駛員和貨車,在備案登記壹年後,可直接在營運地參加駕駛證審驗或車輛年檢,避免群眾多次往返辦理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