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司股東變更流程網上辦理?
1.打開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註冊賬號並登錄,找到對應公司,網上變更、更改股東信息,然後打印網上預約通知;
2、寫承諾函,註明股權轉讓;
3.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4.簽署股東大會決議;
5.制定公司章程修正案,對股東信息的變更進行相應修改;
6.下載打印《企業變更登記(備案)申請書》並填寫、簽字蓋章。
股東變更程序:
第壹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受理人員初審合格後,出具受理通知書或申請材料回執;不符合受理條件的,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第二步: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並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當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通知書》,並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
第三步:5個工作日後(申請材料實質內容需要核實的除外),申請人可持《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證窗口換發《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壹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同意其股份轉讓。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買的,視為同意轉讓。在同等條件下,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