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壹條人民警察對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犯或者處於其他危險境地的公民,應當立即施救;對於要求解決糾紛的公民,應當給予幫助;應及時調查和處理警察針對公民的案件。人民警察應當積極參與搶險救災和社會公益事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虛構警報的後果
110報警電話是極其寶貴的公安資源。虛構警情等惡意騷擾行為,將嚴重影響公安機關接警機制的正常運行,制約公安機關職能的充分發揮。這種行為已經阻礙了公安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公安機關將依法對其肇事者進行治安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以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罪追究刑事責任,最高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