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通過互聯網公開審判過程信息的規定》。根據規定,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辯護人可以憑合法身份證件通過互聯網查詢立案、開庭、組織審判等程序性信息,以及上訴狀、判決書等訴訟文書。通過互聯網公開審判過程信息,將極大地方便人民訴訟,更好地滿足當事人的知情權,同時減輕法院自身的工作量,這是壹項互利共贏的重要改革措施。《規定》實施後,當事人不僅可以及時查詢案件受理、立案、審理、上訴、抗訴、審判組織、審判程序、審判期間等程序性信息,還可以查詢起訴狀、申訴書、答辯狀、審判筆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等實體性信息。這意味著,所有公開的案件信息,當事人都可以從這個統壹的互聯網平臺上獲得。事實上,我們所說的審判過程公開包括對案件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和公眾的公開兩部分。向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公開的信息包括:案名、案號、案由、立案日期等信息;審判長和合議庭其他成員的姓名,承辦法官、書記員的姓名和辦公電話;訴訟程序及當事人變更、管轄、財產保全、先予執行、委托鑒定、拍賣評估等。;審理、聽證、詢問、調查取證和質證的時間和地點;法定或者規定的審限、審限扣除、審限延長等變更;裁判文書的開始送達時間、完成送達時間、送達方式等送達信息;案件受理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通知書、詢問通知書、調查取證通知書、質證通知書、傳票等。;信訪、申訴、申請再審、申訴、申請國家賠償、答辯、庭審筆錄、聽證、詢問、調查取證等材料,判決、裁定、決定、調解書等裁判文書;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裁判文書,包括公布時間和查詢方式;相關法律或司法解釋要求的其他審判流程信息。
除了立案、分案、開庭、變更審限、網上送達裁判文書等有關審判流程的信息,我們還會向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公開案件進程的進展情況。目前,結合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工作實際,我們暫將案件進程的進展階段確定為八種狀態,即已立案、合議庭成員已確定、庭審已排定、合議庭正在審議、審判委員會正在審議、裁判文書已送達、裁判文書已送達、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