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5日10,壹名叫小錢(化名)的小夥子趕到鳳陽縣公安局洪武路派出所報警稱,壹部價值4000元的蘋果手機被盜。
民警立即趕到其入住的酒店進行調查。客棧老板告訴警方,他的酒店防盜系統相當完備,門是從裏面反鎖的。隨後,警方勘查了現場,發現蕭乾房間的門鎖也完好無損,沒有爬窗的跡象。當深感尷尬的民警問有沒有同居的人時,小錢回答:“我的好朋友小張和我住在壹起,但他肯定沒有偷,因為他把我的手機給我了。”
原來,今年年初,小錢在常州打工時和同事小張成了好朋友。7月初,小張上班時不慎從腳手架上摔下,傷到了後腰。因為病情嚴重,小張住進了醫院。
遠在異鄉沒人照顧的小張第壹時間想到了朋友小倩,給他打了個電話。小倩二話沒說,馬上過來照顧。十多天後,小張出院了,小錢壹直陪著他向老板咨詢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事宜。老板支付了38000元作為補償。拿到錢的當天,小張買了兩部蘋果手機,給了小倩其中壹部4000元,還給了他5000元現金作為陪護費和感謝費。
聽了小錢的介紹,民警問小張去哪了。小錢說,起床後沒有看到小張,他和手機都是關機狀態。“不管小張拿沒拿,找到小張就真相大白了。”警察肯定地說。
由於小張手機壹直處於關機狀態,直到9月5日,辦案民警通過群眾舉報得知小張再次出現在鳳陽縣。當晚9時許,小張入住某賓館時,被民警抓獲。得知警察抓自己是因為蕭乾的手機被偷,小張壹臉不解:“我拿了蕭乾的手機。拿回我送人的東西算偷嗎?”
經查,案發當晚,小張與小倩在鳳陽縣某賓館同房。第二天淩晨3點多,小張被口渴驚醒。當他起床喝水時,突然看到小茜的手機在床頭。他想到自己沒錢,對方手機是自己送的,就想拿走賣點錢。想著想著,小張就拿著小倩的手機離開了酒店,連夜趕往常州。在常州的第三天,身無分文的小張把手機賣了2700元。
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收回對方送人的手機,並在未告知對方的情況下故意關機出售,涉嫌盜竊。聽完民警的法制宣傳,小張羞愧地低下了頭。日前,小張因涉嫌盜竊罪被鳳陽警方刑事拘留。
要做到這壹點,真的需要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