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北京市東城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北冰木寺胡同5號
3.北京市西城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德勝門外大街38號
4.北京市崇文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地址:北京市崇文區崇文門西小市街16號。
5.北京市宣武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地址:北京市宣武區長春街34號
6.北京市豐臺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地址:北京市豐臺區豐臺鎮Xi安街3號
7.北京市石景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京園路翠園西街
8.北京市門頭溝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地址:北京市門頭溝區新橋南街9號
9.北京市昌平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地址:北京市昌平區鼓樓北街7號
北京市大興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10地址:北京市大興區邢正街17號
11.北京市順義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地址:北京市順義區光明南街1號。
12,北京市通州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地址:北京市通州區新城南關2號
北京市房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13地址:北京市房山區良鄉月華北街10
14,北京市平谷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地址:北京市平谷區傅僉街25號
15,北京市密雲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地址:北京市密雲縣密雲鎮新西路50號
16,北京市懷柔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地址:北京市懷柔區懷柔鎮福樂北裏23號
17,北京市延慶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地址:北京市延慶縣新城街96號
18,北京市燕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地址:北京市燕山區燕坊路24號
北京鐵路局中心衛生防疫站19地址:北京市海澱區會城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直接接觸進口食品的工作。
從事直接接觸進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