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幼兒園報名指南
1.年齡:小班新生必須年滿三周歲(31生日前)。
2.報名:每年4月20日-6月20日為幼兒園招生季。幼兒園運營的不同主體會有不同的新生入園註冊信息和入園條件。建議家長現場咨詢幼兒園或關註幼兒園網站。此外,由於幼兒園規模和班級規模的限制,幼兒園學生人數有限。建議家長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多咨詢幼兒園,方便入園。
3.材料審核:父母(監護人)需提供戶口簿、房產證、身份證(居住證或暫住證)、子女出生醫學證明、預防接種證等。
4.入園:幼兒園根據入園原則和入園人數,確定擬入園幼兒名單並及時告知家長,家長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
5.家長可登陸濟南市教育局、縣教育局網站查詢註冊幼兒園信息。
沒有收入公園押金,特別班費,書本費
《通知》明確,濟南市各級幼兒園不得向幼兒家長收取除教育費、住宿費、服務費、代理費以外的其他費用。幼兒園不得以開設特長班、實驗班、興趣班為由,在保教費之外收取費用;不得收取書費;不收其他費用,如建園費、贊助費、學費、入學押金等。,與兒童入園掛鉤,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費用。
幼兒園代收服務費和代收費應當遵循“家長自願、如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告”的原則,不得與教育費壹並收取。嚴禁獨立項目擴大範圍和收費。調整收費標準,需要征求家長委員會的意見,然後確定並公示實施。
此外,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公辦和民辦幼兒園在確定或調整教學、住宿、服務和代收費標準時,應按要求通過設置公示欄、宣傳欄等形式向幼兒園、家長和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監督電話,並在及時變更公示內容後主動接受群眾和社會的監督。未公示收費項目的,不得收費。
退款有什麽規定?
營利性民辦幼兒園的退費政策由幼兒園和家長雙方協商確定。
公辦幼兒園和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的退費按以下規定執行:教學費,根據幼兒出勤率、幼兒因故未入園滿壹個月、管理費用等因素,按收費標準的50%退費;累計在園時間不足當月法定工作日總數壹半(含)的,按收費標準的10%退還教育費;累計在園時間超過當月法定工作日總數壹半的,費用不予退還。
辦理離園手續的,從孩子家長提出申請的當月開始計算。退還當月教學費的政策是:幼兒在園累計時間不足當月法定工作日總數壹半(含)的,按當月收費標準的50%退還教學費,超過當月法定工作日總數壹半的,不退還教學費。已提前收取的剩余按季度或按學期收取的每月教學費用必須全額退還。
住宿費退款與教育費相同。餐費會根據剩余天數退還。此外,對經濟困難兒童、孤殘兒童的減費和補助政策,按照財政、教育、民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
《關於進壹步明確幼兒園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壹)市屬公辦幼兒園教育費、住宿費標準由市制定;縣級以下公辦幼兒園的保教費和住宿費標準由縣級人民政府制定,並報市發展改革、教育、財政部門備案。(二)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和其他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根據當地城鄉經濟發展水平、辦園水平和群眾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制定或調整教育費、住宿費標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和其他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的價格管理權限參照公辦幼兒園執行。營利性民辦幼兒園收費實行市場調節。(三)國有企事業單位使用國家財政性教育資金、國有資產舉辦的幼兒園和村(社區)集體舉辦的幼兒園的教育費、住宿費標準,參照市、區縣自籌資金公辦幼兒園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