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押金問題。很多房東在租客搬進來之前都會需要交押金,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有些房東會要求租客交很多錢,甚至是三比壹,但是有時候他們的房子也不是那麽好。所以要用押金留住租房者。更有甚者,妳搬家,他會從押金裏扣幾百塊錢,說是清潔費。基本上我們搬家的時候都會把自己的東西收拾幹凈,然後我們會把他的房間打掃幹凈,但是他堅持要請專門的阿姨來打掃,但是事後他根本不用打掃,所以這些錢都只是借口,放進了他的口袋。而且有時候我們想在租期到期前搬家,他會以不退押金為由讓妳找下壹個租房者或者直接搬家,但壹般來說,我覺得妳提前壹個月告訴她,她就是房東,可以找其他租房者,這樣對我們來說很尷尬。
第二,管理費。很多地方的管理費也很貴,但是壹般家庭都是以平米為單位,然後按照市場價算,差不多幾十塊錢。但是有些地方,他原來的地段不好,租金很便宜,但是管理費很高。但是當初談租約的時候,並沒有說清楚,只說了人搬到這裏或者必須簽合同的時候才收管理費。這時候租房者就進退兩難了,大部分都吃了虧。
第三,最坑的是住進去以後房間有問題。我的房間原來裝修設計不合理,所以會出現很多問題,比如下水道堵了,或者房子漏水了,但是要修好幾次,壹次又壹次修不好,有時候房間會濕,等等,但是因為天價押金不方便搬家,房東又修不好,所以吃虧的只有萬科;還有,最可惡的情況是,他們住在城中村的時候,都是空房,城中村的條件很差。南方夏天很熱,他們想買個空調吹。結果因為春春村電力老化,買不起空調,房東不想改善線路,反而讓居民拆空調。其實那些老化的線路都是安全隱患。他們就是不想花錢整改,逼著萬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