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並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完成壹年試用期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具有高等院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工作滿二年;取得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學位,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工作滿五年。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1,衛生職業高中畢業生;
2.基礎醫學、法醫學、護理學、輔助醫學、醫學技術及其他相關醫學、藥學、醫學管理專業畢業生;
3、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畢業證書註明非醫學方向;
4、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學位證書證明該學位非醫學專業;
5.非現役軍人憑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見習證明進入考試或者在部隊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
6.現役軍人持有當地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告;
7、持《專業證書》或《學歷證書》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
8、1999 65438+10月1、衛生工作者中等專業學校學生畢業後報考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擴展信息申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包括本人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幹部或士兵證、來往大陸通行證(臺港澳考生)、護照(外籍考生)。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因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等特殊原因,可提交所在單位出具並經地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認的證明,並附本人近期免冠照片辦理報名手續。考生必須憑此證及其他所需證件參加考試。證書副本由測試中心保存兩年。
(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考生見習(或實習)機構出具的見習(或實習)滿壹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4)執業助理醫師申請執業醫師考試的,還應當提交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執業時間、考試合格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工作單位為醫療機構的,考生需提交該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
(五)曾在傳統醫學下學習或有專長的人員報考醫師資格考試,需提交傳統醫學下學習證明、傳統醫學技能專長證明和曾在傳統醫學下學習並有專長的醫師資格考試證明。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執業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