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協調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的通知》是農業部辦公廳於05年8月65438+發布的文件。
近年來,畜牧業生產加快發展,為保障城鄉居民“菜籃子”產品有效供給、增加農民收入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隨著水產養殖總量的不斷增加和環境承載壓力的不斷加大,畜禽養殖汙染問題日益突出。
為促進畜牧業生產的發展和畜禽養殖汙染的整體防治,《畜禽養殖汙染防治條例》和《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對禁止養殖區的劃定提出了明確要求。
擴展數據:
農業部辦公廳的主要職責:
1,負責黨組會議、部務會議、部長常務會議、全國重要農業會議的組織和服務工作;負責部系統全國性會議計劃的管理。
2、負責部黨組和部領導的秘書工作。
3、制定重大工作計劃、工作要點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和審核重要的綜合性報告、文件、講話和文章。
4、負責政務信息、政務值班和應急值班工作;牽頭協調部內政務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
5.指導和協調部系統和農業行業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牽頭協調部系統和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6、負責督查中央領導同誌和國務院領導同誌的批示;負責部黨組和領導同意、批準事項的督辦,負責部重大事項的政務督辦。
7.負責部機關公文處理和機要文件運行,指導部直屬單位在京公文處理工作;組織辦理NPC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8、負責部機關的保密管理工作,指導部直屬單位的保密工作;指導部系統文件管理工作。
9、組織重要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負責管理報刊、圖書、電影、音像等宣傳業務。
10,負責處理和接待群眾來信來訪。
11,負責部系統涉臺事務管理;組織對臺農業交流與合作。
13,負責省廳安保和消防工作,指導在京下屬單位安保和消防工作。
14,制定省廳相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16、承辦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百度百科-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協調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