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處理時應攜帶以下文件:
1,記分員身份證原件;
2.記分人的駕駛證原件;
3.記分員本人在場;
4.違法車輛行駛證原件;
5.現金和銀行卡(備用,在某些地區只能使用信用卡)
帶上以上所有資料,直接到車輛轄區車管所或交警隊處理違章。
二、異地違法停車的處罰標準
1.車主本人到當地交管部門接受處罰。由於各地處罰方式不同,請註意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或復印件。這種方法是最常見的治療方法,但手續繁瑣,過程復雜。
2.可以通過異地的朋友來做。如果有當地朋友違章,可以直接把違章通知書、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等證件的原件或復印件交給朋友,讓他幫妳處理。但由於部分省市交管部門不接受他人代辦,仍需司機本人辦理。
3、通過壹些車友俱樂部或者其他相關的開展非法異地代理的經營機構,但是要註意選擇有正規資質和實力的機構,否則很容易上當受騙。然而,由於我國缺乏對這壹服務的相關規定,責任和權利的歸屬是糾紛的隱患。
4.通過郵政服務支付非法罰款。郵政異地繳納違法罰款後,手續費約為每筆40元。車主足不出戶即可辦理異地交通違法罰款繳納,為車主節省時間和成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機動車駕駛人不服罰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