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材料:建房申請書、建房審批表、建房申請人身份證和戶口本、當地政府免費提供的住宅建設項目設計方案或農村住房設計總平面圖,異地拆遷舊房建設新房的,需提供原宅基地使用權證明和自願退出原宅基地、按規定收回並交集體經濟組織調劑的承諾。
2.向戶籍所在地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提交建設申請書等相關材料。
3、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召開會議討論通過,進行公示,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再上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4、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申請後,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是否符合用地面積標準,建房資格認證是否經過村組織審核並公示等。審批通過後,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現場踏勘,然後公示村民的詳細信息,建築位置、用地面積、地下室面積、建築面積、層數、建築總高度等。符合要求的。
5、公示無異議後,再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收到材料後及時進行審核,材料齊全且符合規定形式的在規定時間內進行。
6.對批準的宅基地,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牽頭組織相關人員按照批準的位置進行定位放線,待宅基地建築位置確定後方可開工建設。
7.基槽開挖完成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將組織相關人員再次到場,核實宅基地建築位置。
8、房屋竣工後,樓戶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竣工驗收。
9.最後是所有權登記。農村村民建房完成並通過竣工驗收後,由房屋所有人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交相關驗收資料,向區規劃部門申請不動產登記。
應註意在農村地區建造房屋:
1,多層樓不允許隨意。
新建或者改建房屋應當申請並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可建層數由各地規定,壹般不允許建三層以上的房子。在農村新建或改造三層以上的農房,需要專業的施工隊伍進行建設,同時需要向鄉鎮政府提交相關申請,經批準後才能開工建設,以加強新農村建設,統壹住房規劃,保障住房安全。
2、不準超面積標準建設。
農村建房以“壹戶壹宅”為原則,各地農村宅基地面積是標準的,壹般由地方土地管理條例規定。壹戶多宅或者多占宅基地都是違法的。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處罰措施是拆遷。但也要看到,並不是所有農村“壹戶多房”的現象都是不允許的。這裏要處罰的主要是指違法的“壹戶多宅”,比如通過合法繼承取得的宅基地,是允許的。但這種宅基地上的房子,如果是私自占用,沒有通過合法的交易程序取得,就有被拆遷的危險。
3、不準隨意翻修農房。
根據《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在農村改造舊房、危房,需要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需要向村委會提出申請,經批準取得後方可開工建設。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裝修房屋,違反了《城鄉規劃法》的規定,有被拆除的危險。
綜上所述,不管是新房還是翻建房,都只能用宅基地建房,不允許用其他類型的土地。如果在田地或者耕地上建房,是違法建房,會被有關部門強拆甚至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條
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