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和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並根據實際需要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和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納稅資料。
扣繳義務人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確定的申報期限和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的其他有關資料。
納稅人註意事項
1.納稅人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2.文件表格可在稅務局網站“下載中心”欄目下載或在辦稅服務廳領取。
3.稅務機關提供“最多跑壹次”的服務。納稅人在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到稅務機關辦理壹次。
4.納稅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煙草稅納稅義務發生在納稅人購買煙葉的當天。
6.煙草稅按月征收,納稅人應於納稅義務發生的月份的月末起15日內申報納稅。
7.煙草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購買煙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納稅人向煙草生產、銷售單位和個人支付的煙葉收購價款和價外補貼。其中,價外補貼統壹按煙葉收購價格的10%計算。
8.煙草稅納稅人在申報時應辦理財產和行為稅源信息報告。
9.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識別號和納稅人當前有效稅源明細信息,自動生成《財產和行為納稅申報表》和《財產和行為減免稅明細申報明細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納稅人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和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扣繳義務人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確定的申報期限和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的其他有關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稅法第壹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的規定收購煙草的單位為煙草稅的納稅人。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煙草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