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學位是指受教育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的職稱,學習成績達到相關要求,在高等學校或科學研究部門、專業知識學習部門從事研究學習所授予的資格得到國家和社會的認可。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發布了《文憑與學位授予信息管理辦法》。6月5438+10月1至2016授予博士、碩士學位,不再使用由具有學士學位的學位授予單位設計印制、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印制的學位。
擴展數據:
認證原則:
學位中心按照公平、誠實、準確、自願的原則開展上述三項認證工作。申請人只需按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繳納相應費用,即可獲得學位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報告內容包括“證書持有人的自然信息”、“證書頒發機構的合法性”、“證書內容是否真實”等信息。認證報告采用專用加密防偽紙打印,加蓋學位中心認證專用章,可在線驗證。
壹個學位證在通過所有成績的基礎上,要求更高。目前國內大部分學校都要求績點2.0分以上(壹般是加權平均分70分)才能授予學士學位,否則只能拿到畢業證。有些學校有特殊要求,比如考試作弊,畢業只能拿畢業證,不能授予學士學位。
目前中國大學的學位證已經不再與大學英語四級掛鉤。幾年前,許多學校要求學生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否則畢業時將無法獲得學位證書,但這壹限制近年來已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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