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稅務管理科:負責地方工商稅收、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及基金(附加費、手續費)的征收(征收)管理;研究制定稅收和基金(附加費、手續費)征收管理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處理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中的壹般性問題;組織辦理稅費減免的具體事宜;負責稅收普法的宣傳;組織實施地方稅務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辦理地方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負責地方稅務登記和申報,以及稅務信息和辦稅服務廳的管理;管理地稅發票。負責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
征管科:負責契稅、耕地占用稅的征管和房產稅的“壹體化”管理;負責制定地方稅收綜合征管的具體辦法,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處理實施中的有關具體事項,參與地方稅收征管體制改革的政策研究,管理地方稅務登記、地方稅務發票和辦稅服務廳。
大灣稅務所:負責全區契稅、耕地占用稅的征收管理;負責本地區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建築安裝企業的地方稅收管理。
計劃財務部:執行國家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制度和國庫法規,管理系統的資金、財務、設備和地方稅收計劃;處理各種資金的籌集和分配;檢查和執行地方稅收計劃和財務、會計、統計制度;組織實施系統內部財務審計;負責稅務信息的調查;組織清理欠稅;管理當地稅務憑證。
人事教育科:管理局機關及下屬單位幹部人事勞動工資;負責幹部的任免、調配、考核、獎懲;研究制定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組織基層單位開展創先爭優活動。
監察室:負責紀檢、行政監察;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執法監督和案件查處;參與系統財務、資金、基礎設施的審計;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幹部離任審計工作。
法律部:負責稅務法律工作。
稽查局:負責本系統的稅收專項檢查和大案要案的查處;負責稅務案件舉報、查選案件、違法教育輔導、繳納稅款和罰款;負責公、檢、法機關稅務稽查司法工作的協調。
華研稅務所:負責地方稅收和基金(附加費和手續費)的征收,負責稅收政策的宣傳傳遞和咨詢服務;負責稅務登記和認定管理;負責受理納稅申報和稅收征管;負責發票銷售;計算機管理。
第壹稅務所:負責紅陽街道辦事處所轄地方工商稅務的管理和檢查。
第二稅務所:負責大灣街道辦事處轄區內地方工商稅收和農業稅收征收的管理和檢查。
第三稅務所:負責彌牟鎮、大同鎮、祥符鎮所轄地方工商稅務的管理和檢查。
程響稅務所:負責程響鎮和杜堯鎮所轄地方工商稅收的征收、管理和稽查。
太平稅務所:負責清泉鎮、王龍鎮、傅宏鄉、仁和鄉所轄區域內工商稅收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