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建德市市政府領導下成立,負責政府采購和非政府采購項目的招標、詢價和競爭性談判的管理和監督。該中心的職責包括制定公共資源交易的規章制度,組織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確保公共資源交易的公平、公開和透明,並對交易各方進行監督和管理。建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政府采購、工程建設、物資采購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是保證交易公平、公開、透明的重要機構之壹。它有助於避免腐敗,使社會資源得到更合理的配置,並有效地促進公共資源的有效利用。此外,建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也應依法監管。公共資源交易的監督機構包括財政部門、審計機關、紀檢監察機關、人大代表和新聞媒體。
政府采購和非政府采購有什麽區別?政府采購是指政府及其部門向社會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屬於國家權力範疇。非政府采購是指除政府采購以外的其他采購活動,包括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采購材料、設備、工程和服務。政府采購與非政府采購的主要區別在於采購主體的不同。政府采購是政府或其部門的采購主體,在履行公共職能、實現公共利益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而非政府采購則是以非政府組織為采購主體,其采購行為主要以自身的商業利益為出發點。
建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負責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的機構,其職責是制定交易規則、組織交易活動、監督管理交易各方等。政府采購與非政府采購的主要區別在於采購主體不同。前者是作為采購主體的政府或其部門,後者是非政府組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三條招標應當公開進行。招標人或者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將采購文件報送本級政府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審查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