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攜帶身份證到當地社保中心辦事大廳直接查詢;
2、登錄市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3.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認定工傷的標準如下:
1.外出務工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下落不明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4.工作期間的其他情況。
綜上所述,明確了工傷發生後,工傷的當期及後續醫療費用不需要個人承擔,減輕了工傷者的經濟負擔。此外,工傷認定後,受傷人員可以享受其他工傷待遇,可以保障受傷人員的基本需求。並且舊傷復發的,職工可以繼續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壹)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因工出差期間,因工作原因負傷或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