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這麽說?我舉個栗子吧!
壹方是典型的“扶貧婚”。
小兩口認識壹年就結婚了。婚前,男方父母花了80萬給兒子買了壹套房。因為不用還貸,男方說裝修的錢由女生出。當時兩人正在熱戀中,女孩不想白住在別人家,就花了30萬裝修房子!這錢壹點也不浪費,家裏裝修得富麗堂皇,滿滿當當!房子剛裝好,女孩父母又花了30萬給小兩口配了壹輛奔馳,房車活的好好的,小兩口開始踏踏實實的生活了!
沒想到,有車有房沒幾天,小兩口就開始離婚了。到了法院,他們發現男方婚前買的那套房已經漲到200萬了,但是因為男方父母婚前全款買的,所以這個房間和女孩無關。女生30萬的精裝費怎麽辦?這時候男的還很生氣的說,我把家裏貼在墻上和地板上的東西都給妳只要妳能拿走!至於那輛30萬的奔馳,值6.5438+萬,或者妳要車妳給我5萬。或者車歸我,我給妳5萬!
從邏輯上來說,沒有錯,但實際上,男方的算盤是打歪了!
就這樣,女孩比對方少花了20多萬。她離婚的時候,男方最後得到了200多萬的房產,而女方只拿了5萬的購車優惠!
不公平?不合理?那麽我們該怎麽辦呢?如果要爭辯,男方可能也會補刀:“房子是我爸媽半輩子買的,跟妳有什麽關系!“姑娘的60萬白打了水漂,只能吃黃連啞巴虧...
這是小偷的慣用套路!
另壹個女生問我,男朋友婚前買了壹套房,我也付了壹部分首付,準備婚後壹起還貸,但是他沒有在房本上寫我的名字,還說我太擔心了。想知道這房子以後有沒有我的份嗎?
顯然不是!因為這是另壹種變相的扶貧!美其名曰自己出錢出大頭,讓妳拿小頭,但不加名字。最後姑娘們也沒虧,只是房子跟自己沒關系!我壹談利益,妳就跟我談感情。這要麽是變相扶貧,要麽是典型的流氓行為!
姑娘們,戀愛的時候壹定要擦亮眼睛,不要陷入對方的“套路”!結婚更謹慎,別讓嫁妝變成賠本買賣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