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向遷入地負責戶籍管理的公安部門(壹般是轄區派出所)咨詢,了解辦理戶籍所需證件和材料;
2.提交戶籍申請,同時按要求提供各種證件和材料(投資移民需提供被投資企業工商註冊信息,高校深造需提供錄取通知書,結婚需提供結婚證);
3.遷入地戶籍主管部門(壹般為遷入地縣級公安局戶政部門)對申請表及所附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查合格的,發給《準予遷入證明》(準許遷入);不符合遷入條件的,公安機關予以具體說明;提交材料不全,無法通過審核的,給予說明,申請人根據說明補充材料進行復審;
4.查閱現居住地派出所申請遷出所需的證件材料,然後攜帶各種證件材料(如升學錄取通知書)和遷出證到現居住地派出所申請遷出;
5.現戶籍地派出所同意遷出的,戶口遷出並出具戶籍證明;不符合遷出條件的,給予說明;如果證件材料不齊全,會給申請人壹個補充材料說明,申請人需要按照說明補充材料,才能通過遷出申請。
賬戶註冊流程:
1.準備材料:根據當地政策和要求準備相關證件和材料,如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如有)、工作證明、房產證等。
2.遷入申請:向目的地戶籍管理部門提交遷入申請,填寫相關表格,提供所需材料。部分地區允許網上辦理移民,具體操作可咨詢當地政府部門;
3.審核批準:移民申請提交後,相關部門會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審核。批準後,將頒發移民證書。部分地區,申請人可能需要到現場辦理手續;
4.申領新戶口本:在取得移民證後,攜帶相關證件到目的地戶籍管理部門申領新戶口本。在辦理過程中,可能需要支付壹定的費用;
5.修改社保、公積金等信息:轉移戶籍後,需要及時將新的戶籍地址告知相關單位,以便他們更新您的個人信息。這包括社保、公積金等賬戶;
6.辦理相關事宜:戶口遷入後,可能需要辦理壹些新戶口的相關事宜,比如新學校的入學手續,新醫保等。了解當地政策和要求,提前做好準備。
綜上所述,具體的落戶政策可能因地區、因時間而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戶口管轄地,應當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辦理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註銷戶口。
公民從農村遷入城市,必須持城市勞動部門的就業證明、學校的入學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證明,向常住戶口登記機關申請遷出。
公民移居邊境地區,必須經居住地的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