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工商資訊咨詢 - 建築高度的施工標準

建築高度的施工標準

國家沒有具體規定,是房屋開發商和業主之間的合同!請看以下案例,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案例]高先生根據售樓廣告,在某“高檔”住宅小區選定了壹套120平方米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房屋層高為2.8米。入住後,高先生總覺得房子沒有2.8米高。高先生測量後發現,房子的實際高度只有2.58米。他認為開發商在促銷和簽訂合同時有欺詐行為。開發商解釋,合同中約定的2.8米是高度不是凈高,是上下兩面墻厚度加壹半後的高度。高先生接著問律師:開發商的說法有道理嗎?我國對商品房的高度和凈高有什麽規定?

【律師說法】房子的高度可以用“米”或“層”來計算,每層的高度在設計上是有壹定要求的,稱為層高。層高是指下層樓面表面或樓面的上表面(或下表面)與相鄰上層樓面的上表面(或下表面)之間的垂直尺寸。凈高是指下層地板面或上層地板面與上層地板下表面之間的距離。凈高與層高的關系可以表示為“凈高=層高-樓板厚度”,即樓板高度與樓板厚度之差稱為凈高。

壹般認為,建築高度越高,室內高低處溫差越大,空氣對流越好,人體感覺越舒適,但建築的保溫節能性相對較差。那麽,國家規定的建築高度是多少呢?國家住宅與居住環境工程中心主編的《健康住宅建設技術要領》指出,居室凈高不應低於2.5米;在建設部主編的《居住建築模數協調標準》中,規定高度優先尺寸系列為2.0~3.0米;《住宅設計規範》規定,普通住宅建築高度應為2.80米。臥室、起居室(廳)的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10米,局部凈高不應低於2.10米。利用坡屋頂內的空間作為臥室、客廳(廳)時,1/2面積的室內凈高不應小於2.10米。住宅建築高度之所以控制在2.80m以下,“不僅是為了控制投資,也是為了節約土地、能源、材料和房屋的資源”。此外,建設部《關於房屋建築面積計算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建築面積在2.20m以上(含2.20m)的建築高度(層高)。因此,買受人在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應當對建築高度或凈高進行約定。比如合同中規定的“高度”是指圖紙上的結構標高(指結構設計中標註的標高),即“凈高+樓板厚度”。本案中,高先生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如果看到開發商提供的規劃設計中註明該住宅建築高度為2.80米,且開發商在合同中也約定“建築高度為2.8米”,則不能認定開發商存在欺詐行為。因為開發商不會更改建設和規劃部門批準的圖紙,施工隊實際施工可能會有誤差。而且根據房子的位置、跨度、建築材料,地板的厚度不同,再加上表面的水泥漿厚度,建成的房子凈高也不同。因此,如果合同約定的層高為2.8米,與開發商提供的規劃設計圖紙中的標註壹致,那麽實際測量室內高度(即凈高)是正常的。因為層高和凈高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高參先生不能簡單地以室內測得的凈高來判斷層高不足。

如果經相關部門確認建築高度不足,購房者如何索賠?商品房買賣合同有規定的,按合同辦理;合同沒有規定的,買受人可以與開發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並可根據實際情況要求開發商退房或承擔違約責任。

【律師提醒】實踐中,購房人可以要求開發商將房屋平面圖作為合同附件。如果沒有按比例繪制平面圖,可以要求開發商標註詳細尺寸,如門窗位置、墻體厚度、房屋高度(凈高)、各房間朝向等,避免日後產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