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代稅務局開個人發票,也可以在電子稅務局開網上發票。
壹、稅務局代開發票。
準備材料:買賣雙方信息,包括買方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及電話、銀行及賬號、賣方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及電話、銀行及賬號。
攜帶身份證、銀行卡(現金)、購房合同(部分行業要求)、完稅證明等材料到地稅局,填寫開票申請單,繳稅後領取發票。
二、電子稅務局網上開票
登錄電子稅務局網站進行實名認證並登錄。
在“我要繳稅”壹欄選擇“發票使用”模塊。
在發票使用模塊中,選擇生成發票的業務。
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開具類型(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
輸入買方和賣方的信息,包括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和電話號碼、銀行和賬號。
選擇納稅方式(網上支付或現金支付),填寫納稅金額。
確認發票信息無誤後,提交申請,等待審批結果。審核通過後,將在線收取發票。
綜上所述,個人代開發票可以通過稅務局代開發票實現,也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網上代開發票實現。開具發票時,需要提供相關資料,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同時,確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準確,符合相關稅收法律法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壹條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發生納稅義務之日起十五日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帳簿。”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十五日內,將其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