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作為長春市公安局的副局級組織單位,目前有1161警力,27個處級單位,79個科級單位。主要負責全市1200公裏道路、25萬輛機動車和35萬名駕駛人的管理、事故處理、秩序管理,以及面向全市廣大群眾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支隊下屬的交通指揮中心是1996建成並投入使用的國內壹流的現代化交通監控管理系統,總造價近500萬美元。
擴展數據:
機構簡介
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為副局級機構,下轄27個處級單位,14大隊,13辦事處。目前公務員1313人,助理651人,副處級以上領導幹部77人,科級157人。
交警支隊主要承擔全市道路交通組織、秩序管理、事故處理、交通安全宣傳管理、駕駛人和機動車管理、交通科技建設、交通管理基礎設施建設等任務。
2016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廳和市公安局黨委的堅強領導下,交警支隊堅持“搶抓機遇、創新驅動、補齊短板”的發展理念,主動對標全國先進城市,大力開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
實現了城市交通管理的歷史性突破、基礎設施建設的跨越式發展、科技智能化建設的全面升級、安全風險防控能力的持續增強、服務改革的日益創新和隊伍整體形象的明顯提升。
2017繼續深化鞏固整改成果,以“大整改、大優化、大提速、大服務”四大舉措為載體,以深化鞏固大整改為主線,以攻堅為重點?以“大優化、大提速、大服務”為三大內容,創新推進整治機制長效化,全力打造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環境。
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簡介-組織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