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3”作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的全國公共服務電話,主要提供就業、社會保險、人事、人才、工資收入分配、勞動關系等領域的政策咨詢、信息查詢、服務指南、投訴舉報等公共服務。
社會醫療保險卡是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專用卡。它以個人身份證為識別碼,存儲個人身份證號碼、姓名、性別、支付、賬戶資金消費等詳細信息。
醫保卡壹般由當地指定的代理銀行承辦,是銀行多功能借記卡的壹種。參保單位繳費後,由當地醫保部門在月末將個人賬戶繳費委托銀行劃撥到參保職工個人醫保卡中。
壹、《醫療保險卡》辦理如下:
1.參保人攜帶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本等。)到相鄰區縣醫保中心申請,區縣醫保中心當場結算。
2.參保人也可向就近的街道(鎮)醫療保險服務點(以下簡稱服務點)申請代為辦理,服務點將在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參保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服務點代為領取《醫療保險卡》。
3.被保險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客戶在辦理時必須攜帶本人和被保險人的有效證件。4.用人單位集中辦理時,可憑用人單位介紹信和代辦人有效證件辦理,再由用人單位向參保人發放醫保卡。
二、《醫療保險卡》使用相關註意事項:
1.醫保卡應妥善保管,不得彎曲、折疊、劃傷,不得觸摸磁性物體(如電視機、音響、磁扣等。).
2.醫保卡僅供參保人員本人使用,不得轉借、冒用、塗改、偽造。
3.因定點醫療機構或藥店設備故障導致醫保卡無法使用時,醫療費用先由個人現金支付,待故障排除後,由原設備故障的醫療機構或藥店按規定重新結算。
4.參保人因出國(境)終止醫療保險關系,註銷本市戶籍和醫療保險關系的,參保人或其家屬應將醫保卡交回市、縣醫保中心或服務點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