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在昆明市呈貢區市級行政中心朝雲街8號南樓5樓。
昆明市教育局
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制定教育經費籌集和管理政策;負責編制教育基建計劃和教學設備年度計劃;監督全市教育經費的籌集和使用。
管理直屬學校的教育經費;負責全市教育統計調查和統計信息的管理和服務;按照管理權限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行政監督和教育經費的審計。
機構職能
1.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和政府規章。
2、研究制定全市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和計劃,提出教育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對教育規劃和年度計劃進行宏觀管理、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
3、綜合管理和指導全市幼兒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師範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廣播電視教育、地方高等教育、社會力量辦學;管理直屬學校(單位)。
4、按管理權限負責設立、調整、撤銷和發展規模、學制、專業設置等審核或審批。
5、根據國家教育改革和發展的總體要求,統籌規劃、協調和指導全市各類教育教學改革和教育評估工作。
6、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搞好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法制和國防教育;負責指導全市青少年科技活動、校外教育和社區教育。
7、領導直屬學校(單位)的黨的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宣傳教育工作、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