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有家長對此不理解,甚至有人譴責同性戀家長。“他們在這裏的所作所為是違法的,他們是騙子!”
據了解,壹位家長誌願者用英語對媒體說,我們都是gay(同性戀)媽媽,我兒子是同性戀,我女兒是女同性戀。
壹個男的在gay(同性戀)家長布置完現場後這樣說。“同性戀問題不應該進入公眾視野。他們的選擇是錯誤的,違背了中國的傳統價值觀,他們腦殘了!”
“既然異性戀父母可以在這裏相親子女,我們同性戀父母為什麽不可以?”深圳壹位同性戀母親對圍觀者說:“我們也有權利在這裏。我只想給兒子找個男朋友!”
沒有出示證件的便裝執法人員厲聲呵斥家長,要他們拿走彩虹傘。“去警察局,”他吼道。“看看妳的傘是針對什麽的,它的性質是什麽?”並收起父母準備的倡導“少逼婚,多尊重,真愛不分性別”的牌子。
據悉,在緊張的對峙後,家長被他們帶領的公園保安驅逐出相親角,其中壹名家長被要求帶到警察局接受問話。
也許這些父母的目的並不是為了給孩子“征婚”,而僅僅是為了喚起社會對性取向平權問題的關註。中國法律中沒有任何條款規定,任何呼籲社會和文化變革或政策建議的活動都必須“申報”後才能開展。因此,以未向公眾報告為由驅逐這些家長,不符合我國法律規定,也是掩蓋反同性戀心態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