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規定,30人以上可以判傳銷罪!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參與傳銷的人員只能進行勸導、教育和勸退,沒有逮捕和拘留的權利。組織、領導傳銷的,只有證據充分才能抓。但嚴格意義上來說,傳銷的中下層都是受害者,這樣的人只能被說服。可悲的是,MLM人員將這種勸說視為“消極的”,更加肆無忌憚地參與MLM的活動。最後受傷的還是自己。工商警察每次接到舉報,只能沒收傳銷者私宅裏的傳銷工具,而傳銷者最常說的壹句話就是“妳在做傳銷,趕快回家”。
前面剛散,兩三個小時後,又聚在壹起了。只要不是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打架鬥毆,久而久之,警察就不管了!
有人會問“為什麽B級人員不抓?為什麽過了幾天又放回去?”其實工商警察也想抓,只是證據不夠。什麽是證據?工資單、匯票、采購訂單、系統圖(網絡圖)、MLM組織者名單,更重要的是見證卡。這些證據中沒有MLM人員參與,這表明MLM組織者非常狡猾和隱蔽。在破獲的重大傳銷案件中,很多都是被傳銷高層舉報,然後配合公安工商追查證據打擊傳銷。僅靠公安工商獨立查找傳銷證據,難度很大。摧毀壹個傳銷組織需要很長的取證時間,消耗大量的人力財力。
當妳知道自己的親戚或者朋友在做傳銷的時候,首先要保持冷靜。妳的朋友或者親戚加入了傳銷,說明他們被洗腦了,妳不懂傳銷,妳根本說服不了他們。傳銷經過這麽多年的發展,已經形成了壹套嚴密的對付外人的說辭,但是妳不了解他們,所以妳根本說服不了他們。妳應該做的是保持冷靜,妳應該努力與妳的親戚或朋友保持良好的關系,不要提到“傳銷”2。
不要相信妳能賺錢。妳看到的車,聽到的錢,都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