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撥打電話12328接受交通行業投訴、舉報、信息咨詢和建議,不含業務,不接受高速公路救援、水上遇險救援等應急服務。2.撥打市民熱線12345。用於幫助申領人解決生活生產中的困難和問題,是市委、市政府關註民生、傾聽民意的平臺。也接受對出租車的投訴。3.向當地運管部門投訴。主要負責全市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及相關行業,實施行業管理,同時依法組織查處運輸行業的各類違法行為,維護良好的運輸市場秩序。出租車投訴也適用。
法律依據
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
第四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和設區的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出租汽車經營的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糾正和制止非法出租汽車經營等違法行為,維護出租汽車市場秩序。
第四十三條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對出租汽車經營者經營協議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按照規定對出租汽車經營者和駕駛員的服務質量和信譽進行考核。
第四十四條出租汽車不再用於營運的,設區的市或者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組織回收處置出租汽車配備的營運標誌和專用設備。
第四十五條市、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公開投訴電話、通訊地址或者電子郵箱,接受乘客、駕駛員和經營者的投訴和社會監督。設區的市級或者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受理的投訴,應當在10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應當在30日內解決。